从1720年开始,纹身正式作为对罪犯的惩罚,取代以前的刑罚割除人的鼻子或者耳朵等。纹在罪犯身上的图案主要有两种:手臂上的环状纹身图案,或者是刻在额头上的文字。这种处罚方式持续了150年,直到1870年由明治政府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