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如何巧打“文化牌”?——宁夏探索文艺院团与景区“联姻”之路
新华网银川5月17日电(记者赵倩)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近几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陆续有景区“牵手”文艺院团,引入精品剧目,通过提升景区文化内涵吸引游客。日前宁夏又正式启动“文艺院团进景区”活动。文化与旅游的契合点该如何寻找?文艺院团与景区又该怎样在实现“双赢”的前提下共同开发旅游市场?
景区与文艺院团“联姻” “双赢”效果显现
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日前宁夏文化厅与旅游局签署了《关于宁夏演艺旅游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其中有9家文艺院团(学校)与11家3A级以上旅游景区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拓文化旅游市场。
而在政府推动之前,宁夏已有不少景区主动“牵手”文艺院团,提升文化内涵。
作为全国唯一以展示、弘扬回族伊斯兰文化为主题的中华回乡文化园,自2009年开始就引入回族大型历史舞剧《月上贺兰》,至今已演出300多场,观看演出的国内外游客达近8万人次。
中华回乡文化园景区副总经理孙海荣说,引入《月上贺兰》,一方面为了丰富留宿银川游客夜间的文化生活,另外这部讲述回族形成和发展的舞剧与景区的主题很吻合,游客可以从艺术的角度加深对回族文化的理解。“《月上贺兰》现已成为景区的一大招牌,夜间演出对景区餐饮等也有明显的带动效应。”孙海荣说。
5A级景区沙湖自去年起也开始走“文艺”路线,原创回族花儿风情剧《回乡婚礼》于去年正式入驻景区,共演出326场。
景区上演优秀剧目延伸了旅游链条,增加了旅游收入,而对于目前已转企改制的文艺院团来说,与景区合作也拓宽了演出市场。
银川艺术剧院总经理闫宏新说,西北传统的文化演出市场不是很繁荣,企业必须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不断扩大的游客市场对我们很有吸引力。
“去年在中华回乡文化园演出收入200万元左右,约占总收入的八分之一,还是很可观的。”他说。
创作《回乡婚礼》的宁夏中卫市歌舞团是一家民办性质文艺团体,跟景区合作对他们意义更大。团长解成红告诉记者,政府对于转企改制的文艺院团短时期内还会给予一定帮扶,但民办文艺院团完全是自力更生,寻找稳定的演出市场意味着“活命”。
从“文艺剧目”到“旅游产品”平衡点难觅
文化与旅游的融合是大势所趋,但对于其背后两大经营性主体文艺院团和景区来说,收获所需效益才是合作要义。记者在宁夏采访了解到,无论是对于已经“联姻”,或是有合作预期的文艺院团和景区来说,都认为把院团的文艺剧目打造成满足游客需求的旅游产品并非易事。
首先,景区和游客对“旅游版”剧目很挑剔。游客群体的大众化决定了景区文艺演出不能过于艺术化。为适应景区演出需要,《月上贺兰》和《回乡婚礼》都进行了多次改编,不仅大大压缩了时长,还把某些阳春白雪般的艺术桥段变得朴实。
“在景区演出首先要让观众有耐心把节目看完,因此时间不能过长,同时我们还把舞剧过浓的肢体语言进行改编,增添了讲解和互动环节。‘旅游版’剧目要求用最短的时间把最精华的内容展现出来。”闫宏新说。
其次,对于景区来说,培育文化市场面临的资金压力较大。宁夏地处西北,景区游客接待量偏少,加上气候原因,景区“半年闲”情况普遍,这些直接拉低了剧目所产生的带动效应。
孙海荣说,引入精品剧目,景区前期注定是要舍得投资的。《月上贺兰》的确拉动了游客,但为演出投入的400多万元光靠卖票远远挣不回来,因为目前散客对节目的接受度还不是很高。
据了解,沙湖景区去年为《回乡婚礼》的演出、宣传等共投入300多万元,今年还打算在景区内新建一剧场。
景区的资金压力对于文艺院团来说也很“纠结”。闫宏新说,由于无法准确预期引入一个剧目究竟会为景区带来多大效益,因此景区不愿盲目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剧本的创作编排,而已有剧目又未必适合景区的需求。
“此外,一些景区缺乏演出场地或是硬件设施不完善,也限制了剧目进入景区。”闫宏新说。
打“文化牌”需找准契合点
《印象刘三姐》《宋城千古情》等优秀剧目在景区演出的成功案例表明,文化与旅游可以拥有共同的市场。但对于探索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宁夏来说,文艺院团要与景区结成产业联合体,双方必须在寻找文化和旅游及景区的契合点上下工夫。
宁夏旅游局局长李春阳说,倡导“文艺院团进景区”属于“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双方应探索合作模式。关键是文艺院团要创作适合景区和游客需求的剧目,景区也应明确自身定位,找到适合的文化切入点。
“文艺院团进景区,要在‘进’的质量上下工夫。”闫宏新认为,景区引入文艺表演的最终目的是为景区增色,因此不应随意将一个剧目“搬”到景区,而是要开发出能折射景区内涵的艺术形式。
据了解,今年中卫市歌舞团和沙湖景区将在《回乡婚礼》之外,合作打造一部融合沙漠文化和回族风情的剧目,银川艺术剧院也有望和贺兰山岩画景区合作打造特色剧目。
而鉴于宁夏旅游和文化演出市场的客观现状,多数景区和文艺院团负责人认为,双方是商业合作,但政府可适当给予支持。
来源:新华网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