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小学毕业年级学生、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及外省市学生到专业考试合格的招生学校办理志愿填报手续。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统一要求在学籍校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学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专业),须是参加专业考试的学校(专业)。
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录取办法:
1.美术高中录取办法。
考生专业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作为录取分数。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录取分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2.普通中专录取办法。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
3.技工学校录取与普通中专的录取办法相同。
本市艺术、体育类高级中等学校招收小学毕业年级、非毕业年级考生,初中非毕业年级考生及外省市考生的录取工作将于5月中旬结束,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将于7月下旬结束。
未被艺术、体育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录取。
欲了解详细招生计划,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马建军 李方)
来源:天津教育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