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居民收入消费稳步提高 教育住房支出同比涨幅超三成
■教育:人均支出121元,同比增长30.5%
■住房:人均支出81元,同比增长41.6%
■医药费:人均支出304元,同比增长9.6%
■私家车: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8.5辆,同比增长33.6%
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今年一季度本市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与消费支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一季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1%;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45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一季度居民消费变化呈现以下特点:
教育费用大幅增长。一季度居民家庭用于教育方面人均支出121元,同比增长30.5%。主要是许多家长利用节假日送孩子参加各类辅导班和培训班,再加之培训收费提高,使居民家庭中家教费、培训费增长较快。
居住、食品消费较快增长。一季度居民家庭用于居住方面人均支出266元,同比增长13.2%,其中,人均住房支出81元,同比增长41.6%,主要是租赁房房租价格上涨和住房装潢支出增加。
一季度居民人均食品支出1798元,同比增长11.4%。主要是价格上涨拉动,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
衣着、医疗保健消费稳步增长。节日期间商家借助“双节”纷纷打折、促销,一季度居民家庭用于衣着支出人均591元,同比增长10.7%。一季度居民医疗保健支出人均349元,同比增长10.6%。其中,人均医药费支出304元,同比增长9.6%。
交通通信消费平稳增长。一季度居民家庭用于交通和通信支出人均586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交通方面人均支出342元,在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取消,油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居民对汽车仍保持旺盛需求。截至3月底,城市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18.5辆,同比增长33.6%。
来源:天津日报(记者 张璐 通讯员 纪晓俊)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