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物种管理亟待加强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柳州市副市长陈鸿宁表示,为防止外来入侵种对柳江水域生态环境的破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以及公园、水族馆等养殖、展示的食人鱼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销毁,严禁将食人鱼放入自然水域;在加强对全市的花鸟市场进行地毯式的检查的同时,还加强对全市增殖放生点的宣传和检查,防止外来水生物种流入柳江河。
专家介绍,近年来,我国对外来物种的引进工作力度较大,与此同时,一些对生态环境安全具有威胁的外来水生动物也通过花鸟市场等偷偷流入国内。
根据农业部2009年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种,应当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禁止使用外来种、杂交种、转基因种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殖放流。”
另有关专家表示,中国目前还没有关于禁止出售食人鱼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观赏鱼类的买卖也没有明确管理规定,建议从保障物种安全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完善法规,加强对生态环境具有威胁的外来物种的入境监管力度。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