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全会提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10月19日,全国经济地理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秀山接受了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的专访。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具有政策延续性
中国经济时报:你如何解读公报对区域发展的表述?
陈秀山:从公报表述可以发现,国家区域发展政策具有连续性,比如,把区域协调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另外,强调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这也是“十一五”时期就形成的一个战略。
除了具有连续性这一特点之外,还有一些新的内容、新的深化和新的重点。比如说,公报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这几乎是把它放在区域发展整体战略同等的位置上。这个意义很重大。
中国经济时报:如何理解主体功能区战略?
陈秀山:首先,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具有政策延续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战略构想,并首次把这个概念写入了党代会的政治报告。
主体功能区划是在对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以自然环境要素、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以及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
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这一战略,有了新的深化,即强调在发挥功能的过程中,更多和自然资源怎样保持协调,怎样去适应不同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来确立开发的力度。比如,有些区域不是开发,而是保护,这也是科学发展观在区域发展中的具体体现,不再简单追求或片面强调它的经济功能,而是更多地体现对自然的尊重,注重人与自然的可持续的、全面的、协调的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你对“主体功能区的定位要清晰”有怎样的理解,还有哪些问题有待厘清?
陈秀山:主体功能区定位不能说是全新的提法,但和过去还是有所不同,过去可能是区域功能或者经济功能,主要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角度,现在主体功能有些可能不是经济功能,比如是生态功能,要保护而非开发,而是保障和完善优良的生态环境。因此对“主体功能定位清晰”要有更准确的理解。反之,如果各功能区的定位清晰了,势必将朝着区域协调的方向发展,而且这种协调是建立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与自然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基础上。所以是协调的,可持续的,因此,才有对国土空间的高效利用,适合搞经济的搞经济,适合搞生态的就搞生态。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相互适应的。
城镇化:注重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公报对推进城镇化建设,包括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也有表述,传达出怎样的信息?
陈秀山:对,谈完“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接下来就是“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中国城市化不能还没完成,就拖一身重病。发展大城市不能简单地制定一些指标,比如,城市化率提高几个百分点等。从公报中对此的表述看,重点强调积极推进城镇化,注重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公报还明确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扶持之所以加大,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地区涉及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以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等,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大扶持力度,比如加大财政投入,缩小地区贫富差距,进而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