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区域协调发展成绩
一、区域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东部地区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步伐明显加快,中部地区“三基地一枢纽”加快建设,西部地区优势能源资源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东北地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加快推进。
二、区域合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区域间市场开放度不断提高,产业转移规模进一步加大。企业的主体地位不断强化,企业跨区域发展成为趋势。由中央政府主导的对口支援工作继续深化。国际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
三、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进程明显加快
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区域规划和区域性政策文件,重点地区开发开放步伐加快;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以及广西北部湾、江苏沿海、辽宁沿海、海峡西岸等城市群和经济带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区域,对有效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中央更加重视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教育卫生的投入。随着中西部地区经济活力的增强,四大板块经济增速日趋接近,区域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2008年,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全面超过东部地区。
五、科学发展理念继续强化
各级政府在促进区域发展的过程中,更加关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坚持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在系统分析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基础、资源状况、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有区别,有针对性的发展策略。各地区更多地立足区域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研究制定了诸多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同步进行。
来源:人民网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