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记者从省纪委第六联组获悉,从即日起至10月上旬,第六联组将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派驻机构,结合近期开展的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违规用车专项清理活动等工作,重点对各成员单位,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开展“五不准”“两严禁”交叉监督检查。
省纪委第六联组成员单位主要涉及公检法司,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司法厅、省交通管理局、省监狱管理局。
两节前,第六联组发出公告,要求各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除了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五不准”外,还要遵守“两严禁”,驻在部门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廉洁过节。“五不准”:不准用公款办豪华、奢侈的节庆活动;不准用公款送月饼和各类节礼;不准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和支付凭证;不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补贴等。“两严禁”:严禁用公务车到餐饮、休闲、娱乐、旅游等场所进行消费和停留;严禁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的宴请或由下级单位或个人为私人宴请买单。
同时,对驻在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违规用车专项清理活动、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会员卡专项清理活动等情况一并监督、统筹推进。
交叉监督检查期间,联组将采取随机抽查、蹲点检查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如发现驻在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发现线索及时向第六联组办公室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351—7558645,7558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