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省水利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经61位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该报告以"总体满意"获得通过。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是对监督工作方法的探索和创新,有利于提高监督实效。以往,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意见,相关部门落实就行了,但落实得怎样没有明确说法。通过满意度表决,如半数以上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不满意,将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向常委会会议重新报告。
此次"满意度测评",采用无记名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填写"满意度测评表",对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测评项分别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项。经工作人员汇总、清点,大会宣布本次″满意度测评″结果,满意票为59张,基本满意票为2张,满意和基本满意票达61张,占总票数的100%,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省水利工作总体满意。(梁 涛)
来源:太原日报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