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太原市房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前七月太原商品住房均价为5728元/平方米。太原市房管局新闻发言人康建斌表示,虽然房价呈略微上扬态势,但涨幅相比去年来说低多了。同时,外地人购房比例明显下降,二手房成交量继续萎靡。
从太原市房管局网签数据统计看,今年1-7月商品房价格6736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2.86%,但同比涨幅下降了6.89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房交易价格572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了4.76%,但同比涨幅下降了17.14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太原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差不断放大。康建斌表示,前七个月,太原市商品房和商品住房上市量大幅增加,而销售量却持续大幅下降。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7月份商品房当期上市面积[即,批准预(销)售面积]270.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66.5%(其中商品住房的当期上市面积221.33万平方米,同比增加75.51%),而商品房销售面积为153.37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1%(其中商品住房实际销售126.75万平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0.73%)。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产生的持续效应,继续调整着太原房地产市场上新建商品房的供应结构,其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成为主流。据统计,前七月,太原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结构面积累计登记销售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占到了整个商品住房结构的72%,较去年同期上涨了3个百分点,144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商品住房所占比重仅占28%,较去年同期下降3个百分点。
此外,外地人购房比例明显下降:前七月外地人在太原购房2359套,占商品住房消费的22.13%,较去年年底的34.42%减少12.29个百分点;二手住房成交3763套,同比下降10.47%,"二手房"市场的观望气氛仍浓厚。
又讯 24日,太原市房管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房屋出租租赁登记"的相关处罚办法:出租房屋未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的,将被处以200-30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不进行租赁登记备案,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可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太原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对房屋租赁进行登记备案,有利于阻止和打击非法租赁行为,规范租赁市场,有利于流动人口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希望广大房东和房客能够积极进行租赁备案,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来源:山西晚报(记者 张磊) 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