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同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通知》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已连续进行了3年。与以往相比,这次填报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同时提出要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以切实增强报告制度的约束力。
该负责人强调,抽查方式包括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随机抽查在每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工作结束后集中开展一次,按一定比例进行。重点抽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主要包括: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重点是厅级后备人选对象;接到涉及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的举报,需要核实的;在巡视工作或干部考核考察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报告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其他需要重点抽查核实的。
根据《通知》,本月集中填报时,领导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