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再度扩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将由现行12省市扩至全国。“营改增”的进一步提速,充分体现决策层准确把握宏观经济的政策框架,适时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决心。正如李克强总理所言:实施“营改增”,是推进制造业升级、解决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促进工业领域专业化分工,做大做强研发和营销,使企业结构从“橄榄型”真正转变为“哑铃型”,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减轻税负,有利于稳增长
“营改增”解决了重复征税,完善了税制。这是最基本的一条。实现从“道道征税、全额征税”向“道道征税、道道抵扣”的转变,优化了税制结构,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税制环境,对减轻纳税人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201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此次“营改增”扩围通过直接减轻绝大多数企业税负,直接改善企业利润率,对整个产业链乃至社会释放出积极健康的“正能量”传导与辐射效应。
据税务部门测算,截至目前各地已确认试点纳税人104.26万户,其中交通运输业47.71万户,部分现代服务业56.55万户。2013年“营改增”将为企业减税1200亿元。据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透露,中国将在一两年内将增值税推广至全部服务业,特别是将把不动产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预计届时整体减税规模将达9000亿元。
直接为企业减负,对于稳增长、促就业的效果十分明显。
王军介绍,2012年,“营改增”因素使上海市经济增长增加了0.6个百分点左右;专家测算去年一年因为“营改增”增加就业14万人。在“企业减税—成本降低—经济发展—就业扩大—收入增加”这一良性循环关系下,王军说,“‘营改增’这个活生生的好例证,让人们深刻理解了一个道理,即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制度创新是红利的源泉。”
中央政府通过坚定推进“营改增”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传递谋求有质量增长的调控思路,更加契合了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更加吻合可持续增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