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日前紧急下发通知,暂停今年朝鲜东部海域远洋渔业项目,所有中国渔船不得赴朝鲜东部海域生产。
据了解,朝鲜东部海域毗邻俄、日、韩三国海域,我赴朝作业渔船数量较大,如管理不严、组织不善极易引发涉外事件。为规范合作秩序,中朝双方政府分别指定了唯一窗口单位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和朝鲜共同捕捞协会负责两国捕捞合作安排并签订了合作协议。根据双方政府及合作协议规定,所有赴朝作业的中国渔船均须纳入上述合作框架,经过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并获得朝方捕捞许可证后方可出境赴朝作业。今年6月下旬,朝方突然提出改变以往中方渔船自行安排海上加油的做法,坚持由朝方统一供应中国渔船所需燃油,我渔船船东和企业认为,朝方上述决定将对我渔船正常生产、经营和作业安全产生严重影响,造成巨大风险隐患,因此双方指定单位无法就今年捕捞合作条件达成协议。
针对上述情况,农业、外交两部已明确要求相关省市人民政府召回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加大管控力度,防止发生涉外事件。农业部要求有关省市加强对渔船的管理,从源头上制止渔船未经批准离港赴朝生产。对于不服从管理、非法出境的渔船船主以及违法组织渔船出境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行政和非法出境、走私等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