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献体系仍需完善
2010年器官捐献启动,至今刚走过4年,去年才批复设立的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正式运作只有半年时间。
在机构方面,目前只有天津市设立了省级管理中心,绝大多数未设立独立的管理机构,办公经费难以筹集;在法律方面,可依据的法律只有2007年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其中对红会开展这项管理工作,只提出了“依法参与器官捐献宣传等工作”。对器官捐献的获取、分配与共享等工作,没有更多的法规来支持。
由于供与需的悬殊过大,每年器官衰竭的病例在30万左右,而只有不到1万人获得器官移植。同时涉及人的生命以及道德伦理问题,使这项公益性的工作不仅专业而复杂,难以一蹴而就。
高新谱介绍,红会及管理中心将对器官捐献体系进行完善。具体包括几项内容:今年年底前争取所有省份开展器官捐献工作;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对红十字会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明确和细化,同时积极推动将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实现器官捐献信息全国联网等。
目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已经按照有关程序完成了信息化研发的招标工作。今年力争在研究借鉴国外成功模式的基础上,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者登记管理系统研发成功并上线。
该信息系统的主要作用是:一要为公众报名登记提供便捷方式,对报名登记信息进行科学管理;二要为协调员开展捐献工作提供帮助,实现对捐献见证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管理;三要与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实现对接,解答器官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问题;四是通过对数据的科学统计分析为下一步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也为公众了解器官捐献信息提供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