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和5月6日,中国国务院分别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62项行政审批事项,5月13日,国务院再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动员,总理李克强要求,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
这是官方在一个月内三次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表态部署。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起步,剑指“明减暗增”、“边减边增”、“捉迷藏”、“掺水分”等顽疾。
尽管官方尚未公布一个月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但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宪法与行政法室主任、原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周汉华向中新社记者透露,很大比例被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都与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审核有关,在某种程度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手上的一些审批权会被削减。
根据13日会议的消息,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分别在会上发言,作为本轮改革的牵头单位,中央编办也作了发言。
2001年,国务院正式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迄今已10余年。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告诉记者,权力下放不到位、调整不到位、落实不到位依然是突出问题。作为一种前置性管理手段,审批如果过多过滥,会严重打压社会活力、抑制市场创造力、滋生腐败。
“利用‘红头文件’或者规定,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监制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这类问题是下一步改革的难点。”应松年说。
李克强3月曾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结合此前官方公布的数据,在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前,行政审批事项已经6轮减持,共取消和调整2400多项审批项目,下放、调整率达69.3%。
将数字进行对比,周汉华发现,在行政审批改革的前十余年中,因为改革仅针对“存量”部分,对“增量”部分没有制约手段,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约600余项。下一步,国务院需要拿出具体办法协调推进改革,防止重走老路,“边减边增”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