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教育部召开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近期发生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特别指出,对于海南万宁某小学“带学生开房”的校长,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
刘利民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小学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校园安全基础趋于牢固。但是,中小学安全工作形势仍不容乐观,不但存在自然灾害高发、社会环境影响、防范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心理健康问题、校园暴力等新情况也给中小学安全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各地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应对。
刘利民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中小学安全管理职责。一要抓好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校园安全管理体系。要明确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告知家长在监管孩子安全方面的责任,明确家长是孩子第一监护人的职责。二要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统筹协调的工作体系。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准入关,对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人员,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做出安排。对于像海南万宁那个违法乱纪、道德沦丧的校长,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三要强化工作考核。建立上级教育部门对下一级教育部门校园安全工作的考核体系,县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考评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
刘利民强调,各地要着力抓好校园安全防范、预防自然灾害、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等中小学安全工作重点领域。特别要针对进入5月份后天气逐渐转热,擅自到江河水库游泳的学生数量大幅增加,溺水事故进入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的情况,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要结合近期发生的溺水事故,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要普及游泳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要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安全监管职责,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要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
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负责同志通报了近期发生的涉及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安全事故。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北京市教委及各区县教委负责同志,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代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教育部门负责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代表共计123857人在2553个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