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上,卫计委卫生研究中心公布的对国际上171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情况的分析显示,84%的国家/地区由卫生部门单独管理(占72%)或与其他部门共同管理(占12%)医疗保障。
与会专家指出,医疗保障是否有效的评判标准并不在于基金是否平衡,而在于是否有利于参保者公平、可及地利用医疗服务。片面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平衡问题,单纯以经济手段对医疗机构进行总额控制,造成医院接收医保病人越多,反而可能要承担更多的医保结算损失,医院因此而推诿医保病人。
“不管归哪个部门管理,都急需进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应对当前医保管理上的风险。而且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应是协调推进的,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要联动,不能只从一方面来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程晓明说。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