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经初步核查核算,2012年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其中,二氧化硫减排4.5%,化学需氧量减排3%,氨氮减排2.5%,氮氧化物减排2.8%。
2012年,环境保护部及时制定各地和中央企业减排计划,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顺利进行。
目前,今年的减排任务已经确定,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环境保护部将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投入不断增加,试点范围扩大,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实施取得较好效果。
自2008年,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452个县(市、区)实施资金转移支付,涉及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年支持资金总额达1100亿元,其中2012年为371亿元。经过对这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监测与评估,2009年—2011年,5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占试点总数的12.8%,380个县域保持基本稳定,占84.1%。
据介绍,环境保护部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等试点,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的生态补偿有效办法。今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达到440亿元左右,比2012年增加20%。生态补偿考核范围将扩大到466个县,比2012年增加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