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制度保障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2012年,政法机关通过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司法制度,有力提升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从2012年年初到年末,最高法单独或联合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大批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健全完善法院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明确了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12种毒品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统一了执法标准。
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2012年,最高法、最高检分别发布了一批指导性案例,以此约束司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颁布后,为确保法律正确适用,中央政法机关迅速行动起来,部署全国政法机关开展学习培训和新规试点工作。临近新法实施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分别出台了实施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这三部门还联合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出台了实施新刑诉法的规定,确保政法机关贯彻落实新刑诉法。
通过完善执法司法制度,执法权、司法权的行使得到有效规制,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有力保障。
政法机关齐开微博引导舆论
随着我国社会舆论环境的愈发开放,尤其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迅速发展,在社会热点问题、公共事件、司法个案中,舆论监督的身影几乎无处不在,政法机关的一举一动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北京故宫失窃案、广东东莞猥亵杀人案、海南三亚“男友”开警车泡温泉事件……面对这些案件和事件,政法机关如果不能及时回应质疑,就有可能导致“舆论审判”和“道德审判”,从而对政法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新闻舆论也成为政法机关规范行为、转变作风、纠正失误、提升执法水平的重要驱动力。切实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研究,准确把握新媒体时代受众特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已成为政法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政法干警的必修课。
如今,微博正以其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成为近年来最具传播效能的新媒体。随着微博的迅猛发展,政法机关纷纷开通官方微博,公安部首个官方微博“打四黑除四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微博“豫法阳光”、浙江省司法厅和普法办合办的官方微博“浙江普法”等创建不久,就吸引了众多粉丝关注。
微博为政法机关带来的正面效能也逐渐显现。2012年5月26日凌晨,广东省深圳市一名男子醉酒驾跑车飙车致3死4伤。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即时通报事故调查结果及嫌疑人后,嫌疑人身份遭到网友质疑。面对不断发酵的质疑情绪,深圳警方不断通过微博公布最新证据,并通过微访谈形式解答网友疑惑,满足公众知情权。同时,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也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将介入事故调查。深圳政法微博的积极应对,有效扭转了舆论危机。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全国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已经在各大微博平台上实名开通了1.8万多个微博,发布微博近1400万条,拥有粉丝近3.4亿。政法微博已在集纳民意、搜集线索、发布案情、传播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