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重庆小伙儿成了他的搭档。生于1987年的吕孝华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却通过自学掌握了不少黑客技术。他根据曹黎留的即时通讯工具账号,与他建立了联系。
据旁听过庭审的记者称,为了考验吕孝华的能力,曹黎将客户提供的一个比较难弄的凯迪网帖交给了吕孝华,看他能不能删掉,吕没有让他失望。此后,曹黎将要删除的凯迪论坛的帖子都交给吕处理。
吕孝华后来向公安机关供述,他是通过黑客手段,利用凯迪论坛的安全漏洞,远程上传名为“菜刀”的木马程序,非法获取凯迪论坛数据库内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然后实施删帖行为。
自从有了搭档,曹黎开始专注于对外承接删除凯迪论坛帖子的业务,然后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吕孝华。每删除一个帖子,曹黎收费1800元,分给吕1400元。
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得的判决书显示,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两名被告人合伙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人民币82150元。
曹黎还有另一搭档——何国翔,此人专门负责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每次删帖成功,何国翔从曹黎处分得每帖人民币300元至600元不等。检察机关指控,两人删除“我爱购物网”的帖子共计12条,删除“南方网”的帖子共计6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8300元。
判决书显示,为了规避风险,曹黎力争给删帖业务贴上“合法外衣”,他在淘宝上开了个小店,通过假意出售架设在淘宝网上的商品,利用支付宝等网络工具向要求删帖的客户收取费用。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两人以获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侵入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牟取利益,情节均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判决书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违法所得达5000元以上属情节严重,达5倍以上即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本案中曹黎非法获利数万元,符合情节特别严重范畴。因此,法院最终判处曹黎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吕孝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网络删帖公司无所不用其极
CNNIC在2012年7月发布的《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
在网络化程度越来越深的时代,网络负面或不利信息确实可能对一个机构或个人造成巨大打击,而这正给删帖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需求”。
一家删帖公司的广告语这样写道:“网络可能在一夜之间为一个企业打造一个天堂,但是更多的案例表明,地狱要比天堂更容易打造……网络上的负面消息很可能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企业的口碑就会被毁于一旦。所以,清除负面信息负面报道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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