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二:
图片加音乐:“我不爽,宝宝妈妈要上环才能给上户口!”的图片
解说:上户口竟然和上环扯上了关系,本周三,来自北京、河南等九省的十三位女律师联合上书国家公安部、计生委,建议尊重女性,尊重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同时回归户籍的的登记功能。
电话采访:张娟律师:因为这段时间上网的时候也能看到很热的新闻##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合法。
同期:黄溢智律师:作为女性能够深深体会到那种女性被强制去接受一种上环的在我们想象中间非常不舒服的事情,不仅侵犯你的自由选择权,而且还侵犯到你身体的健康权
解说:让十三位女律师感同身受的是,最近一段时间湖北、山东等地不断曝出的新生婴儿在登记户口时,要求出示妈妈的上环证明的新闻。很多初为人父人母的夫妇,拿着所需要的所需证件去给孩子上户口时,竟被告知少一样。
同期:王女士:去上户口 他们非要上环证明 没有上环证明他(派出所) 就不给我上户口
解说:今年七月,武汉的王女士去给自己两个多月的孩子上户口。孩子是头胎,而且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等所需要的证件都有,然而江夏区藏龙岛辖区派出所却说材料不够,要去补。
同期:藏龙岛派出所工作人员:到后面管委会去签字,计生办 一楼 103号房间
解说:原来在这张新生儿入户申报表中有一栏:计生办审查意见。没有王女士的上环证明计生办就不给这栏盖章,那么孩子的户口就报不上。
同期:王女士:我觉得应该采取自愿的原则 主要就是我现在身体不适很好 而且还有病 没法去上环
解说:无论王女士怎么解释自己身体不合适上环,自己的孩子是头胎,并没有超生,但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行!
同期:藏龙岛计生办工作人员:我们这里上户口是要上环证明的上环证明 我做不了啊 而且武汉市没这个规定吧 我们这里有这个规定哪里的 藏龙岛的办事处的有这个规定
同期:黄溢智律师:我们国家有《计划生育法》里面没有任何一条条款提到跟上户有关系的,而且关于上户我国也规定,公民出生之后是可以去登记的,这是一个天然享有的权利,它也没有跟上环有相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来支持它这个行为。
解说:随后,记者找到了藏龙岛计生办一位主任,她表示对新生儿母亲强制上环,这完全出于计生工作的考虑。
同期:藏龙岛计生办办公室叶主任:之所以有这些要求 跟别人想的不一样 也是为了让藏龙岛 计划生育工作做得更好些
解说:所谓上环就是宫内节育器,一个环在体内放置的时间可以达到十几年,所以对计生部门来说这是一个简单、长效、容易控制的节育措施。在很多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中都有类似这样的话: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然而,这种提倡到了一些计生办就变成了强制。
电话采访:张娟律师:我国的计划生育任务比较重,然后有可能他们为了完成任务,去就是下硬性的指标啊,然后就是下硬性的规定啊,他们内部叫潜规则吧
解说:本周,针对最近“入户须上环”的新闻报道,国家计生委明确表示,国家并无“上户先上环”的规定。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在很多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的考评中,上环率却是重要的一个。在这张天津市武清区大黄堡乡政府2012计生工作百分考核表中我们看到,第一项就是一类育龄妇女上环率达到80%以上。
同期:黄溢智律师:他可能是为了追求达到他的工作指标想的一个办法,但是这个办法有没有违法可能没有深层考虑这个问题,更没有想到这个办法可能会侵犯相关公民的权益
解说:在深圳打工的刘女士,老家在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孩子已经一岁多了还没有报上户口也是因为没有办上环证。这一年里,她研究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户口登记条例》,也给当地市长信箱反应过情况。
电话采访:刘女士:提倡上环的目的,为了抑制人口过度的增长,这一点我可以理解##如果国家规定每一个地方的上环率达到多少多少##那下面的人,只要你要去上户口的,他们肯定责令你一定要上环证,这样才可以达到那个率,那吃苦的永远都是老百姓
解说:虽然有人给刘女士建议,开一个医院证明说自己不适合上环就可以给孩子报户口,但她并不打算这么做。她希望能等到当地政府取消这个不合理的规定。
电话采访:刘女士:如果有朝一日到小孩子六岁之前,没办法,到六岁之后到七岁一定要去上学,国家就硬死了规定一定要上环了才能给孩子上学###也没办法,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同期:黄溢智律师:上户这件事情上,他应该是一个简单的登记的功能,应该把他回归到这个功能上,不应该附带任何的其它性质
白岩松:本周,针对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北京举行了隆重集会,习近平到会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施政,核心更是依宪治国、依宪施政,但是,我们打开宪法与各种法律都找不到上户口必须上环的条文规定,那么,法律中没有的东西,为何到地方变成强制执行的东西,这是依法施政、依宪施政吗?
【短片三:生育的证明】
暗访:北京某街道办事处 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