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实践中锻炼了人才队伍,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能力明显提高
首先,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十六大以来,商务部在争端解决案件中,不断加强与中央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产业行业中介组织及有关企业等各方积极合作,综合应对各类贸易争端案件,构建群策群力、相互协作的争端解决应对体系。经过十年来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参与,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案件机制,增强了对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参与能力。
其次,不断加强高素质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为全面参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形成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对此,世贸组织总干事拉米曾表示,“对中国在不到10年时间内建立起一支高效和具有专业水准的国际法律人才队伍表示钦佩”。
其三,积极参与世贸争端解决规则谈判的工作。商务部积极参与了修改和澄清《争端解决谅解》(DSU)谈判。深入研究争端解决机制相关规则,针对第三方权利、条约解释、机密信息保护、发回重申、发展中成员利益及双边磋商等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建立更加明确合理的多边规则,为解决国际经贸争端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