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正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就业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国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国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覆盖了98%的街道,96%的乡镇,95%的社区,许多行政村聘请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构建起覆盖中央、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管理、六级服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网络,并建立起职业指导员、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信息分析师等工作人员队伍。
此外,当前我国已形成全国统一的就业与失业管理制度。围绕落实促进就业税收新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行了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发证人群延伸到高校毕业生,建立了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实施了公共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为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即时岗位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