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广东省政府参事工作规定》,南方日报记者走访省政府参事室
广东省政府参事赴中山调研基层民主。 资料图片
近日,第171号省政府令签署,公布了《广东省政府参事工作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地方政府令形式颁布的关于加强参事工作的地方政府行政法规。作为党委政府的“智囊团”,颇有些神秘的政府参事走入公众视野。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多次对参事、文史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反复强调其重要性。省长朱小丹曾表示:“我省政府参事、馆员群贤荟萃、知识渊博、阅历丰富、身份超脱,是省委、省政府‘靠得住、用得上、离不开’的参谋和智囊。”
什么人可以当政府参事?参事怎样为党政领导当“参谋”?南方日报记者来到省政府参事室,揭开参事的神秘“面纱”。
参事实行聘任制
选聘参事须经过严格的遴选程序
省政府参事享副厅级及以上待遇
每届任期五年符合条件可以续聘
广州市解放北路车水马龙,熙熙攘攘。路旁,一幢典雅的米黄色小楼掩映在四周的高楼大厦之间,庭院幽深,别有情致。这里是省政府参事室,参事们平时就在这里开展研究、咨询等工作。
“参事实行聘任制,省政府参事由省长聘任,地级以上市政府参事由市长聘任,并分别由省长或者市长颁发聘任书。”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周義告诉笔者,选聘参事必须经过严格的遴选程序。选聘参事的条件主要是四个:一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较高的知名度;三是具有较强的参政咨询能力;四是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
目前,我省的政府参事共有48名,主要分为四大类:具有较高参政议政能力的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干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省内知名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负责人;具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熟悉广东、关心广东发展的群众代表。
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参事室将48名参事编成了10个组别:科学决策组、综合组、广东文化研究组、宏观经济组、经济管理组、文教组、政法组、科技组、社会发展组、政策理论组。
综合组的刘人怀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暨南大学原校长;经济管理组的陈鸿宇曾任省委党校副校长、区域经济研究专家;广东文化研究组的黄伟宗是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在文化研究方面颇有建树;王培楠曾任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副总编辑;政法组王则楚是曾经的“明星政协委员”……翻开省政府参事通讯录,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映入眼帘。
“参事应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选聘,可以选聘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爱国人士以及港澳台和国外回来定居的社会知名人士。”周義说,参事的首聘年龄不低于55周岁、不高于65周岁。参事任职的最高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根据最近公布的《广东省政府参事工作规定》,因工作需要或者在专业领域有成绩的参事人选,经参事工作机构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首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在履行职务期间,省政府参事原享受副厅级或者以上待遇的,原待遇不变;原享受待遇低于副厅级的,按照副厅级待遇予以落实。参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由本级人民政府办理终止聘任手续。因工作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续聘,续聘程序参照首聘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