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新规正式实施 70%机动车少缴费
单位车主也可由保险机构代收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非新购私车的车主缴税方式与目前一致,可在办理交强险的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之前,到地税部门车船税征收场所缴纳税款。
由于采取纳税人一次即可同时办理保险业务并缴纳税款的方式十分方便,从今年起,将单位车辆和新购车辆一并纳入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范围,地税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单位车主,自2012年起,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即可同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或在办理交强险业务前,到地税部门按辆缴纳车船税。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