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公开还不够细化,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必须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温家宝
据新华社电 地方政府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三公”经费(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中央财政预算部分重点支出的公开要细化到“项”级科目……昨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部分重点支出要细化至“项”级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和2010年度中央财政总决算要公开到“项”级科目;要继续推进中央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2011年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都要公开经全国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中央决算草案后,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
中央部门要加大公开力度,增加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的内容。
中央各部门要公布三公经费
会议强调,要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年度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要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内容包括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管理办法等。
财政预算说明要通俗易懂
要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
>>范围扩大
力争全国各地预算均透明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称,近年来,“三公”经费增长迅速而且缺乏透明度,呼吁“三公”经费公开的声音无论是在老百姓当中还是在两会期间都很高。温总理已在3月下了死命令,要求公开“三公”经费。特别是前不久科技部率先公布了“三公”支出,顺应了公众的期待,迈出了第一步。
汪玉凯认为,如今温总理再次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相对来说地方政府也更有责任公开“三公”经费。这说明国家第二步是要在地方政府继续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力争做到全国范围内的预算透明。
>>预算说明
要求通俗化防止像“天书”
会议要求,对公开的财政预决算要作出通俗易懂的说明,并与预决算同时公开。汪玉凯认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因为过去的预决算像“天书”,太专业化的表述别说普通的老百姓,就是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大多数看不懂,因此更谈不上监督。此外,类似“三公”经费的科目在我国财政预算分类科目中并没有,那么在预算表中一并附加通俗易懂的说明,可以以文字的形式公开“三公”经费,也是必要的补充。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安体富称,国务院提出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部分重点支出要公开到“项”级科目,目前能公布到“项”级科目的预算内容还很少,各部门的预算公开也将由此变得更细,更有利于公众查询和监督了。
>>公众监督
防避人耳目转移三公经费
安体富称,纳税人缴纳了税款,就对财政支出有了“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像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它们的政府预算公开就非常细致,便于公众监督,因此如果政府部门不公布细化的预算支出,缺乏了这一最关键的基础,社会各界显然就无力做到监督。
对于公开三公经费的好处,安体富分析,由于加大了社会监督的力度,这可能会使相关部门有意识地压缩一些自己的三公经费数字,从而有利于节约各部门的支出,使这成为很有意义的一件事。
不过安体富同时也提醒,包括公众和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对预算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因为不能排除极个别部门把部分三公经费转移,安排到其他预算项目里“避人耳目”。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孙乾 赵鹏)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