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将是事业单位改革最为艰苦的攻坚阶段,剥离、重塑的阵痛在所难免,真正的考验到来了。
从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算起,中国特有的“事业单位”改革已经走过了19年历程。其间,相关的人事聘用、机构编制、管理体制、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等改革和试点细水长流般地延宕至今。其间,各种试探、揣测、观望,甚至抱怨的社会心态,不断推高各界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期盼热度。
据《瞭望》新闻周刊最新了解到的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四千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对本刊记者说:“经过了长期的酝酿、准备、调整,国家层面的中长期改革指导意见将对下一步中国事业单位改革起到重要的宏观性、纲领性、指导性作用。”
据本刊了解,此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的主要思路,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机制体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
来自高层的信息显示,今后5年事业单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基本完成,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
改革任务复杂艰巨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中,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总人数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明确了聘用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此后,全国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占事业单位总数的比例从2004年的36%,逐步增加到2009年的80%。2010年,全国已基本建立聘用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二中、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中办印发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均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收入分配制度方面:2006年,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其实施办法。200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并从2010年起,在全国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
在社会保险方面:2009年1月,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2010年召开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再次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推进,与‘十二五’时期切实解决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难题,以及‘民富’战略相吻合、相呼应”,汪玉凯说。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