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服务群众贯穿于司法体制改革、执法工作全过程。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在高层部署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健全司法公开制度等内容令人关注。
多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十二五”时期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心。
权威人士指出,当前,群众对涉法涉诉问题的反映依然强烈,一些司法工作人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下一阶段,在继续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政法机关党的建设为保证,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
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高层关注下不断推进。
在日前召开的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亦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配合和监督有关部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对司法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健全司法公开、司法回避、司法问责等制度规范,确保司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按照中央的要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决不照抄照搬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司法制度。
自2002年,党的十五大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之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稳步推进。2008年12月,党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4个方面的多项改革任务。
权威人士评价道,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中,在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上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及各地按照中央部署,加大工作力度,两年来基本完成了48项改革任务。
特别是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司法监督、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出台了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加强对司法人员诉讼活动中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死刑案件证据审查判断、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改革律师制度等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针对长期困扰政法机关的保障性难题,加快了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制定与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数比例职务序列、政法干警工资和福利待遇制度等改革步伐,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发生了明显变化,为稳定基层一线干警队伍、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下一步的部署,重点将强化对执法权、司法权的监督制约,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已经出台的相关实施意见,将认真抓好落实,见到实际效果;对于尚未完成的改革事项,将加快工作步伐,尽早出台实施意见。其具体要求包括:
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进一步规范政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容、形式、程序,在司法权过于集中的领域、岗位合理配置权力,完善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实施法律监督的各项规定。
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全面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制度,积极推行司法拍卖改革。
以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东部和中部地区要在2011年、西部地区要在2012年基本实现信息化办案。
建立集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系统,真正把信息化与公开化、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执法管理监督全程化、实时化、公开化,对内增强执法管理的刚性制约,对外增强执法监督的实效。
全面推进、逐步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确保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纪委、组织、监察、审计部门的党纪政纪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司法领域的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