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4个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16个督查组,每组督查1-2个省份。
此次督查时间为5月18日-31日,对除青海、西藏两省(区)外的所有省(区、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此次督查本着“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原则,采取督查政府与抽查企业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据了解,督查包括两方面:政府方面,主要督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等情况;企业方面,主要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执行、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
此次督查将突出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地区、行业(领域)、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并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新华网 编辑:张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