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的数据来源
从2014年1月23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审计厅(局)陆续公布了各省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这是全国省级审计部门第一次集中对外公布地方债。
从公布的审计报告来看,各省级审计部门关于地方债的审计报告基本上使用了同样的报告格式:主要分为“近年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主要措施”、“政府性债务规模及结构情况”、“全省政府性债务负担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四个版块。
而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个版块,审计部门公布的主要问题有三个,一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增长较快,二是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三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
其中,第三个问题,即“地方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程度较高”,成为各省级审计报告中最受关注的问题。据统计,29个省份(新疆、西藏、港澳台除外)的审计公告中,在介绍“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有23个省级审计部门都明确将“地方债依赖土地收入偿还”列入其中。
23个省份的审计机构给出了截至2012年底“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具体数值或可供测算的相关项数值。该数值反映了土地财政在地方债中的比重,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依赖的程度。因此,我们将审计报告中的“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称之为“土地财政依赖度”。
报告的量化指标的计算方法
“土地财政依赖度”,即“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的数值,其计算方法为:由“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的总额(即分子),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即分母)得出。
具体来说就是,首先,省级审计部门圈定“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的本省份各级地方政府的范围并计算其总额。例如浙江是“省、市、县政府”三级政府;四川的范围是“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即四川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中,有18个市级、111个县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其他的则不算在内)。
其次,省级审计部门再统计出本省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有极个别省份如四川,其统计口径不含省级政府债务,只统计了市县两级政府)。
最后,将以上两项统计数据进行相除,即“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债务”总额除以“省市县三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从而得出“土地偿债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中占比”这一数值。即我们称之为的“土地财政依赖度”。
根据上述的省级政府审计部门的公开审计报告及其相关数据,《中国经济周刊》、中国经济研究院联合研究并发布“我国23个省份‘土地财政依赖度’排名报告”(下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