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学生早恋同居,女子产下婴孩后,孩子的啼哭声让男子害怕起来,惊慌之下勒死生女并抛弃。媒体2013年9月6日报道的咸阳一垃圾站现死婴一事有了进展。近日,渭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不公审此案,被告人韩磊(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经查,2012年7月,韩磊在某中学补课时认识付倩(化名),两人互有好感,11月起有同居行为。
2013年9月4日中午,付倩觉得肚子疼,当晚服用了韩磊购买的止疼药。5日凌晨上厕所时,付倩才意识到怀孕了,随后诞下一女婴。孩子的啼哭声让韩磊惊慌,他用绳子将孩子脖子勒住扔掉。
后经鉴定,婴儿为活产,出生后约30分钟内被他人用条形带状绳索勒颈,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磊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鉴于被告人系在校学生,生活常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依法可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故酌情判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记者吴萍 通讯员 尹育宁 任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