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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昨起正式实施
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于2013年10月12日批准发布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规范明确,出租车司机在运营中,乘客上车前司机禁问目的地,不得挑客,除包车服务外,要使用计价器,不得议价,不得绕路。
规范要求,出租车司机需佩戴服务标志,运营前和运营中忌食有异味食物,不在车内吸烟,不向车外抛物、吐痰等。
规范还规定出租车司机应使用包括“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系好安全带”“请记住我的车牌号”“您需要打开空调吗”等26种中文和英文用语。
此外,出租车企业宜提供24小时电召预约服务。对于乘客投诉,应在24小时内处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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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句服务用语
1 欢迎来……2 早上好!3 下午好!4 晚上好!5 您好,请上车!6 很高兴为你服务。7 请问您去哪儿?8 请系好安全带。9 您需要打开空调吗?10您需要打开音响吗?11 请问您需要帮忙吗?12您需要等候吗?13 请记住我的车牌号。14 我在这里(那里)停车等您。15 请不要在车内吸烟。16 对不起,这里不允许停车。17 您的目的地到了。18 请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19 这是找给您的零钱。20 请拿好发票。21 请带齐您的行李。22 请拿好自己的随身物品。23这是我应该做的。24 欢迎再次乘坐。25 欢迎您多提意见。26谢谢,再见。
本组文/本报记者 罗京运
实习记者 陈奥楠 王瑶婷 张悦如 孙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