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英,身后是她雇来看护林地的工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肖翊 摄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山山北京报道
环境具有公共性,环评这件事不仅仅是项目建设单位与环评机构之间“我花钱你提供服务”的关系,只有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的前提下,环评才会真的有效。
《环评法》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该在环评报告报批前,以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但实际操作却走了样。
百姓有环评参与权
环保志愿者黄伟(化名)生活在西北某市,近几年,他的家乡出现了好几座从东南沿海搬迁过去的钢铁厂、水泥厂。他和同伴翻阅政策和文件之后确定其中三家工厂严重违规,环评手续要么无迹可寻,要么语焉不详。
2013年5月,让黄伟高兴的是,其中一家钢铁企业要举行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论证会了。他冒充服务人员进了会场,在签到处,他瞄到了专家签到表,每个名字后面都有个数字,3000或者5000,专家来了要签字领资料,黄伟看见资料中有一个鼓鼓的信封,他猜测那是钞票。
听完论证会黄伟郁闷了:那些连他这个现学现卖的人都知道是违规的污染物排放,被专家们讨论了一番都变成可以解决好的事情了。作为一名“公众”,他感到自己被愚弄了。
另外一个故事发生在东北,齐齐哈尔市榆树屯村近千亩土地因为当地一家化工企业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排放导致严重污染、粮食绝产,村民几番周折终于看到了企业的环评报告书,从格式上看,没有发现问题,但在“公众参与”部分,村民的名字基本对不上号。而且,其中一个30万吨烧碱项目征求的不是项目所在地村民的意见,问的是企业员工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意见。
有人认为,环评是一项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普通公众很难参与。
对此,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认为,完全不用担心这一点:
“普通人不懂环评中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也没关系,老百姓如果较真,关心自己的环境利益,可以请专家、请律师、请一些专业机构做咨询,出谋划策,把问题讲到点子上。很多时候,专家就在群众中,有些建设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环节老是过不了,就是因为有专家发表意见。过去任何一件大的环境事件,包括垃圾焚烧等,其实背后都是有专业人士力量在支撑。”
不过,任景明也指出,有一些人不讲法律法规,不讲技术,就是一个“不同意”,这种情况是“过度参与”,将来也需要规范,以避免一闹就停,不然对政府的公信力也有很大的影响,也影响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