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收费后开具的单据。
谢来基去县纪委举报的记录。
村委一纸证明收万元“赞助费”
事发灵山县新圩镇古文村,开林木权属证明被收“赞助费”
去年9月开始多次举报,灵山县纪委称“目前还在处理中”
3月25日,灵山县新圩镇古文村村民谢来基再次来到灵山县纪委,询问“实名举报古文村村支书及主任”一事的最新进展,得到的答案依旧是“还没有结果,请继续等待”。“从2013年9月17日起,我就开始到纪委举报,在过去的半年时间里,我已经举报、投诉了12次,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结果?”谢来基对自己的遭遇感到不解。
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13年3月上旬,谢来基种植的树木要办砍伐证,需要村委证明林木权属。谢来基到村委开证明。“一开始,村支书、主任让我给3.5万元,后来经过讨价还价降到1万元。不开证明就办不到砍伐证,我不得不交了1万元给村委。”谢来基认为这是乱收费,于是举报。
村民
“开证明,村委收了1万元”
3月25日中午,在灵山县,谢来基从一个裹了很多层的塑料袋里,拿出两张皱巴巴的收据原件,这就是村委收费后开具的证据,名为“灵山县农村集体财务现金收入单据”,一张的收费金额为1万元,上面有村支书谢宝实的签名,开具日期是2013年3月21日;另外一张则是9000元,上面有村委主任谢剑平的签名,开具日期为2013年9月7日。两张单据上都盖有古文村委的章。
“我和他人合伙在古文村承包山地种植树木,去年3月份到了砍伐的时期,于是就和收购树木的老板签订了合同,然后去办理砍伐证。”谢来基说,要办理砍伐证,就要先开林木权属证明,这就需要村委证明相关林地“权属清楚,没有异议和纠纷”,“去年3月6日,我来到古文村委,把情况向村支书、村委主任说了,没想到他们却要我交3.5万元的费用才给开证明,不交就不盖章”。
谢来基认为,他手续齐全,村委开证明是职责所在,怎么能够收取高额的费用,于是就不同意交这笔钱,结果就没有开到证明。之后,他又与村委多次理论,均无效果。“谢宝实、谢剑平坚持要我交钱。我已经签了卖树合同,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把树砍掉运出去,就违约了,会损失很大。”在无奈的情况下,谢来基找人说情,经过讨价还价,去年3月21日交了1万元,拿到村委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