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拆除的自制炸弹
报私仇放土炸弹
因买到过期电池未能引爆
嫌犯幸亏被人“坑”了一回
昨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获悉,近百名警力经二十余天的侦查,破获“1·3”爆炸未遂案。面对事实罪证,嫌犯全盘供述,冒险作案竟然是为了报私仇。
为啥能发现:倒车看见可疑物
2014年1月3日晚,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报警称,宝鸡某小区私人停车位发现疑似炸弹装置。警方第一时间拆除了该装置,经专家鉴定为重约2公斤的自制炸弹。报案人齐某告诉警方,当晚他在倒车时看到车位正中间有东西发光,下车才发现车头碰到了用木棍固定在地上的鱼线,而线的另一头拴在半米外的大树上,树枝上悬挂着一个玻璃瓶,他便找来小区保安,两人都觉得不对劲,随即报警。
警方通过排查、分析,很快确定了嫌疑人为西安市雁塔区的张某和宝鸡市渭滨区的杨某。1月18日下午,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在西安、宝鸡两地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张某在宝鸡的家中搜查出1枚制成的炸弹。目前,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杨某刑事拘留,1月20日提请逮捕,案件目前已移送至渭滨区检察院。
为啥要作案:索债受羞辱
据刑侦大队大队长李耕介绍,张某和杨某同是蔡家坡一开发商杨某某的生意伙伴,张、杨二人替杨某某要赌博欠账时与齐某结怨,张某没能要来钱反而受到齐某的羞辱。张某便产生了报复心理,组装炸弹后,多次跟踪、踩点,掌握了齐某的住址和生活规律,并精心选择了炸弹放置地点。1月3日晚,张某翻墙进入小区,将自制炸弹放置在齐某的停车位上,不料被齐某发现并报警。
为啥没爆炸:用了过期电池
当晚警方拆除炸弹后,将玻璃瓶中的内容物倒出,仅炸药就达860克,焊渣混合了火药,威力极强,一旦引爆雷管,后果不堪设想,实际上齐某倒车时已经触发了爆炸装置,但悬空的玻璃瓶为什么没有爆炸呢?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他先后3次试爆了自制炸弹,都没有出现“意外”,当天他怕电池没电,临时换了新的。指认现场时,警方询问小商店店主后,得知卖给张某的电池过期了。所幸电压不足,没引爆炸弹,也让受害人齐某幸免于难。(文/图记者 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