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经过】
多方投诉航空公司无回复
张先生提到,回国后,1月7日,他分别向香港消费者委员会、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北京旅游质监所等单位投诉,并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帮助把投诉转交给港龙航空,“经过我多方投诉后,港龙航空公司很快就和我联系,说现在媒体已经介入,愿意给我们价值100美金的心意券,可以在飞机上买东西,但是我们年纪都大了,不常坐飞机,而且我们都是老年人,被航空公司这样折腾,100美金太少了,所以我们希望的补偿是300美金现金,但我们提出诉求后,港龙航空公司就再无回复了。”
投诉旅行社被告知需等2个月
张先生认为,投诉事件发生后,北京春秋旅行社无作为,态度较差,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条款,故而向北京市旅游委质检所进行投诉。“北京旅游质监所的人告诉我,让我们先自行协商,如果过了两个月还没解决,让我再来投诉,他们再把我们双方叫过来帮助协调。”
【官方回复】
国泰及港龙航空释疑两次延误原因
国泰及港龙航空中国区公关部1月17日正式向人民网发来回复,回复中提到,“12月8日港龙航空香港飞尼泊尔航班先因临时机件问题延误,后来再因加德满都的能见度未符合安全要求而进一步延误7小时。12月19日,经新加坡前往科伦坡运作国泰航空CX710航班的客机,由于新加坡天气恶劣,客机迫降吉隆坡等候天气好转。因此,当航班抵达新加坡后,致令机组人员工作时数超出法例规定,航机无奈需要进一步延误其前往科伦坡的航程,CX710航班因而受影响延误(查看回复原文)”,但国泰航空并未再回复中提及相赔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