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离异男子经人介绍与异地一女子相识,男子交友心切,自愿出路费2000元让对方坐飞机来相亲。见面后,因双方无法定下婚姻关系,男子反悔,向对方索还路费。女方当然不愿退还,于是报警。经民警调解,女子退还800元后登车返乡。
16日上午8时39分,柳邕路宏祥园小区阿宏(化名)家里传出了争吵声,“把我出的路费2000元还给我,否则你就不要出门。”阿宏厉声喊道。“是你自愿出的,不让我走就报警。 ”对方一女子回答,随后拨打了报警电话。
柳石派出所社区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驱车来到现场,从双方当事人口中得知:38岁的阿宏离异已几年,独自带儿子一起生活,忙里忙外,让他萌发又成家的念头。经朋友介绍,阿宏认识了一湖南女子阿芹(化名),两人年纪相仿,几次通话后双方有了好感。为了想见到真实的阿芹,阿宏主动向阿芹提出让她坐飞机来柳,路费由他支付,阿芹也同意。
14日,阿芹从湖南乘坐飞机来柳与阿峰见了面,双方都较满意。春节将到,阿宏想与对方确定婚姻关系,好在父母面前有个交待,便向阿芹提出了要求:如果两人定下关系,阿芹在他家住下,他就一次性帮她交完养老保障金,让她以后过上安稳的生活。阿芹不同意,认为才见面就定下终身,如果有朝一日阿宏反悔,吃亏的是她。于是,她向阿宏提出,先买养老保障金,再确定婚姻关系。阿宏也怕上当,不同意,于是双方发生了争吵。
阿芹见阿宏心不诚,要捡行李回家。阿宏提出,把来时垫付的机票钱2000元返还,才能放她出门,阿芹不肯,于是报警。
民警指出,阿宏想与阿芹确定恋爱关系,主动垫付了乘飞机费用,现目的没有达到,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最后,由民警调解,阿芹退还800元路费,离开阿宏家,踏上返乡路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