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绝,根源在哪
“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只有国家征收一条路,而购买集体土地商品房不受法律保护。对小产权房,国土部门的表态从来就是‘非法’二字,并要求各地严肃查处。”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调研员黄玉明说。
这些年,虽然国家对小产权房一直“声色严厉”,但小产权房始终屡禁难绝。
“凤翔新苑”业主张女士买小产权房是看中了房子便宜。“房子便宜,很多南京城区的、江北六合的,还有外省市的都来买。”的确,记者看到一些居民的车库里停着皖Q、沪C等外地牌照汽车。
由于没有土地出让金成本,小产权房有巨大的价格优势。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数据,2012年全国商品房成交均价为6993元,而小产权房成交均价则为2236元。巨大的成本差异,是市场对小产权房趋之若鹜的根本原因。
“小产权房屡禁不绝,根子在于地方基层政府。”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学系教授黄贤金认为,不少地方政府对小产权房默认,甚至支持,背后是利益驱动。“如果政府不支持,不给小产权房通水、通电、通燃气,房子怎么卖得出去?!有的地方过一段时间就转正一批小产权房,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鼓励。”
调查中,记者发现小产权房的开发多与当地基层政府有关系,不少是街道乡镇的房产公司自己开发的房产,有些则是政府交给开发商运作。小产权房项目往往寄生于“失地农民安置”、“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等名正言顺的项目之中。
邢先生是银杏山庄的住户,2010年,他买了“六跃七”的一套小产权房跃层,240多平方米,70多万元,的确便宜。他告诉记者:“银杏山庄是街道开发的农民安置小区,建房时有意多建一些,打个擦边球,多余的房源对外售卖。”
查处小产权房“只抓现行”,而先前大量兴建销售的存量小产权房并不涉及。这使得很多地方在上面查处时避避风头,过后继续大兴土木,违规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