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文物局:公安部门应介入
本报讯(记者 孟妍 赵婷婷)对于文物寄放的相关事宜,昨日北京市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在文物的寄放方面并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来管控。而如果文物丢失,应该报警备案后,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目前,对于文物类物品的寄放,我国是否有相应的规范流程?对此,北京市文物局的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说,文物的寄放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多见,目前也没有一个可供执行的法律法规来监管。在寄放时,一般需要寄放方和被寄放单位签署相关协议。
而被寄放的文物丢失了该怎么办?市文物局方面说,不管文物类物品是否是被寄放还是文保单位自己所有,倘若是文物丢失,已经超出了文物局的管辖范围,应该备案,在发现情况后立刻报警,由公安部门介入调查。
疑问
质疑一:石兽是否为文物、具备价值?
香山公园表示石兽并非文物,只是“物品”。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人员陈爽(化名)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石兽到底有没有价值,可以参考国家文物局关于出入境文物管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凡是在1949年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的雕塑品、工艺美术品、各种质料的雕刻品等,均应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连出入境都需要被监管,说明有价值。”陈爽说。
作为疑似明代魏忠贤生圹附属物的这对石雕像,虽然距今近400年历史,但究竟是否是文物、是几级文物,陈爽表示很难说,涉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认定手续。
质疑二:园方是否应对丢失石兽负责任?
同是文物保护工作者,陈爽认为,寄放物品丢失,那显然被寄放方应该负有责任。此外,如果是文物丢失,不光是被寄放方有责任,寄放单位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他说,如果是文物的话,这就不只是属于某一单位的物品了,而是国家所有。丢失后,造成的损失也是国家的损失。而具体责任该如何划分,就要看当初寄放时签订的有效协议内,对双方在寄放期间担负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此外,陈爽认为,如果是文物丢失,也应该向上级报告,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尽力挽回损失。他表示,作为一个文保单位,不管是否是园内物品丢失,不管丢失的是否是文物,都应该引起重视。这说明文保单位的安保工作不到位,对园内所有文物的安全都造成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