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在柳州市解放北路,一男子抢夺残疾人乞讨得来的3元钱。因不齿男子行为,路人立刻报警。很快,男子被五一警务站民警抓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当日上午10时32分,荔浦县籍40岁男子罗某游荡至解放北路中医院门口时,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伸手抢了路边一盲人的3元钱,之后拔腿就跑。这名盲人叫何某刚,今年41岁,是柳江县人,平日靠流浪乞讨为生。罗某的缺德行为激怒了路人,大家立即大喊有人抢钱,并帮拨打110报警求助。
正在附近巡逻的五一警务站民警迅速赶到,并根据目击者所述追踪搜索,最后在文惠路西段将嫌疑人罗某抓获。据罗某称,他就是喜欢抢那些要饭的残疾人或者老人,因为“他们还蛮好抢的,不抢他们,我到哪去搞钱生活”。(秦付林徐文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