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于30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当日上午9时开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多次以新生儿患有疾病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先后将董某、王某、黄某、武某、贺某、尚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于他人。
公诉方指控,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在张淑侠拐卖的7名婴儿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将7名婴儿拐卖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之规定,构成拐卖儿童罪。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淑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当天,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庭审一直持续到16时20分。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妇幼院医生张淑侠拐卖。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随后,富平警方接到多起类似的报案,先后立案6起进行侦查。8月10日,产妇王某未满百天的双胞胎女儿也被警方成功解救。
经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潘某、女,崔某、男),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王某、男,朱某、男,黄某、女)。(记者 梁爱平、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