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晚9点20分,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幕府山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幕府东路五塘广场附近,有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孩在路边晕倒,需要民警救助。幕府山派出所接警后迅速派民警赶赴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女孩正躺在自行车道的路牙边,瞳孔已经放大,整个人也失去了呼吸。民警赶紧一面为其做心肺复苏,一面电话通知120救护车。就在民警给女孩做人工呼吸时,一名围观群众向民警反映,女孩在晕倒前,正在追一名身高1米7左右、体形微胖、身穿深色棉袄深色长裤的年轻男子。当男子跑进附近一个工地后,女孩突然捂住胸口,接着便倒地不起。
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民警立即检查了女孩随身携带的电脑包,但并没有在包内发现女孩的手机钱包等物。民警推测女孩在晕倒前遭遇了抢劫。经过民警、120医护人员近半个小时的全力抢救,女孩最终还是不幸去世。为了尽快抓住这名逃跑的男子,民警立即通知鼓楼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进行现场勘察,鼓楼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派遣一路警力对市民反映嫌疑人逃跑时进入的工地进行清查;接着派另一路警力,对案发地附近进行走访。民警初步了解到嫌疑人逃入的工地是一个开放性的工地,可以通往中央北路、五塘新村等地。民警连夜调阅案发地附近的视频资料。
经过一天的工作,民警最终在视频资料中查到一丝线索。12月6日凌晨4点30分,一名头戴连衣帽和口罩的男子出现在案发地附近。这名男子的身高、体形以及穿着,均和市民提供的嫌疑人体貌特征极为相似。经过指认,市民确认这名男子正是女孩晕倒前追击的那个男人。锁定目标后,专案组成员一面集中力量在案发地附近调阅相关视频资料,并连夜在视频中搜寻嫌疑人。另一方面,考虑到嫌疑男子逃跑时对附近地形较为熟悉,并且在7小时后又出现在案发地附近。专案组初步判断嫌疑人很有可能就居住在附近,于是继续派便衣民警对案发地周围进行巡查。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4天5夜的通宵工作,民警最终在12月10日上午,于嫌疑人在伍佰村的家中将其抓获,并搜查出许多女性用包以及大量的化妆品。
经过突击审讯,民警查明嫌疑人姓刘,40岁。曾有多次抢劫前科。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方式和家中搜出的许多女性用品,民警在随后的跟进审理中又相继串并出今年年初开始多起抢劫案件均为刘某所为。经过调查,刘某经常在幕府东路附近游荡,每次专门挑选单身女性实施抢劫。刘某借着居住在附近,对案发地相当熟悉的优势。在作案得手后,往往非常迅速地逃离现场。
目前,刘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鼓楼警方刑事拘留,而女孩的死因正在调查之中。
律师点评
如抢劫诱发女孩死亡 嫌疑人应加重民事赔偿
女孩在追嫌疑人的过程中死亡,那么对嫌疑人会不会加重刑罚呢?记者咨询了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小迪律师。他解释,最主要要看刘某的行为与女孩死亡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其暴力程度是不是必然导致死亡。如果只是一个较轻的暴力程度,要看是不是有其他的因素介入。周律师称,根据我国刑法“罪责刑”相当的原则,如果一个较轻的行为导致一个很严重的后果,还要考虑是否有第三方因素。
比如此案中,如果女孩有潜在疾病,因遭遇抢劫追赶嫌疑人而诱发疾病,并不能因此加重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因为诱发因素不是因果关系中的决定因素。但毕竟存在关联性,嫌疑人有可能因此承担更多的民事责任。他称,最终还是要看尸检报告,一旦确定其抢劫暴力程度导致女孩死亡,将可能构成抢劫致人死亡罪,量刑起点就是10年。
编辑 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