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10日晚,近期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大关县一官员强奸幼女案件受害人家长决定,将不再就审判结果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希望早日恢复正常生活。
10日晚,受害人母亲对记者表示,尽管对被告人改判8年有期徒刑的结果并不非常满意,但考虑到案子再持续下去对孩子影响会更大,家人商议后决定不再就改判结果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们只想尽快开始新的生活。感谢所有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受害人的母亲说。
9月24日,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强奸4岁幼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被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12月6日,大关县法院再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此前,被告人以庭外民事和解的形式赔偿了受害人15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