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朝阳法院了解到,一度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东坝飙车”案将于2013年12月02日上午10时在朝阳法院三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8月底,网友曝出朝阳东坝地区夜间存在飙车现象,警方随后根据监控将3名嫌疑人刑事拘留。9月17日,朝阳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刘某、杨某和徐某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案发现场位于朝阳区东坝北路,为南北双向并有社会车辆通行的社会道路。8月2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男,驾驶尚酷牌机动车)、杨某(男,驾驶宝马牌机动车)、徐某(男,驾驶宝马牌机动车)分别驾车行驶至此处,次日凌晨1时许,当他们观看别人比赛后,也想参加竞驶。杨某、徐某将车辆驾驶至道路中黄色隔离线两侧同一起点,追逐竞驶后返回。后杨某、徐某决定再一次比拼,而刘某认为自己所驾车辆与杨某、徐某所驾车辆性能相差无几,也加入飙车行列,三车追逐竞驶后返回。
检方透露,三人到案后对于驾车追逐竞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三人均表示只是出于好奇心理才参与其中,对飙车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想到其行为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记者 田兴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