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的曾成杰集资诈骗案被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关注,这其中也包含了对其是否应当判处死刑的争议。有媒体曾将此案与吴英案做过对比,认为同是集资诈骗案,判决结果不同,有失偏颇。最高人民法院11月25日在其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曾成杰案刑事裁定书》,并举行曾成杰案答记者问,对此作了详实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指出,无论从犯罪数额、涉及人数、社会危害来讲,吴英案都无法与曾成杰案相比。从曾成杰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来看,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是历年来判决同类案件之最;受骗人数众多,也是历年来判决案件之最;既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并引发群众围堵铁路、冲击政府进行“打砸”的事件以及一名集资户当众自焚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介绍,在案证据表明,群体性事件共有三起:一是“9•5”事件,2008年9月5日,吉首市爆发万余名集资群众围堵铁路及火车站事件,严重扰乱正常铁路运输秩序;二是“9•24”事件,2008年9月24日,吉首市集资群众围堵湘西自治州政府、围堵道路、打砸抢了新一佳超市;三是“9•25”事件,2008年9月25日,集资户数千人围堵湘西自治州州政府机关,砸伤执勤武警多人,州政府大门接访室、值班室的门窗、玻璃被打碎,不法人员拆下并砸烂州政府牌子,围观群众万余人聚集,交通严重堵塞、店铺全部关闭,秩序混乱,事后有数人因该事件被吉首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三起事件,影响最为严重当属自焚事件。据介绍,该集资被害人叫吴安英,当时处于下岗状态,三馆公司公告停止还本付息后,其他参与集资的公司也都陆续停止还本付息,据其事后被害人自己陈述:“因其集资款无法取回,当时就想自己完了,生活上无来源,自己没有工作,又要养女儿,刚买的房子还要还贷款,生活压力太大,于是在州政府旁的人行道泼洒汽油将自己点燃烧伤。”经诊断,吴安英全身烧伤多处,面积达38%的重度烧伤,构成七级伤残。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湘西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中,先后集资34.52亿余元,涉及人数2.4万余人,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元,非法集资金额和涉及人数都是历年来判决案件之最。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负责人表示,根据刑法规定,只有对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考虑适用死刑,从200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几件集资诈骗死刑案件可以看出,对此类案件适用死刑是既坚决又慎重的。
据悉,这是最高院首次回应曾成杰非法集资案。此次回应是在最高院推动司法公开的大背景之下。据媒体报道,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司法公开,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最高人民法院 于本月正式上线。未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将及时发布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审判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新闻信息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