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苏州市姑苏法院刑二庭公开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名被告人既不是靠绑架也不是一般的威胁恐吓,竟然是和同伙制造了一个“炸弹”——用高锰酸钾混合甲醛制造大量刺激性烟雾,放在了市区某大型超市储物柜里,企图借此敲诈50万,结果被抓获归案。
李某今年30出头,老家河南。早在2007年,他就因为敲诈勒索罪被河南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使用的手法就是高锰酸钾混合甲醛制造大量烟雾,并附纸条进行敲诈勒索。2011年,李某刑满释放,之后便来到苏州谋生,开了一家中介公司。今年6月,李某找到了认识不久的一个东北小伙子梁某,教会了他“技术手段”。6月22日,他指使梁某将化学试剂和U盘一起放进了超市储物柜,U盘中文档内写着“将50万汇入某账号,否则将引爆超市内炸弹并释放剧毒化学物质”。
果不其然,高锰酸钾和甲醛混合后,放出了大量刺鼻的烟雾,把超市里的顾客和员工吓了一大跳,员工立刻报警,警方疏散了顾客,在储物柜里找到化学试剂和这个U盘。通过技术手段,将目标锁定李某,最终将其和同伙梁某捉拿归案。
庭审中,李某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反复强调是一个名叫“王羽”的人指使他这么做的。目前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将择日宣判。
承办法官表示,这种案件并不是偶然的个案。有些人为达自己目的,故意制造一些虚假的恐慌信息,或是为泄愤图一时痛快,又或是想敲上一笔钱财。
以为自己只是恶作剧,却不知真的是在玩火自焚。除了李某,前几日,该院还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今年7月5日,也就是李某等人犯案后还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两名被告人蒋某和王某因为商业纠纷,为了报复对方,一起用新买的手机和电话卡,先后两次报警称“市区某商城二楼经理室被人放置了自制炸弹”。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调集多个部门一起,疏散所有人员并对商城进行全面排查,结果一无所获,最终认定这是一个虚假编造的恐怖信息。两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商城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民众巨大恐慌,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最终,姑苏法院一审判处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通讯员范昰彧 记者 李静)
实习编辑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