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事件”续:公安机关查明老太系敲诈勒索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一事在网上流传,引发广泛关注。记者22日晚从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获悉,经调查,老太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其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其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某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据悉,今年6月15日,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正南花园,三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老太太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老太太起身后却说是3个孩子打闹将自己撞倒的。小朋友一方家长表示,3个孩子当时是去搀扶老人却被诬陷,老太太则称是小孩子们打闹将自己撞倒摔伤,要求赔偿医药费。此事在网上传开后引发关注。
记者了解到,11月22日,四川省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反被诬陷索赔”帖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现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不过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确系事发日(6月15日)形成,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有医院病历证实)。调查结果称,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 薛玉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