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安医大二附院医护人员被砍致一死四伤”一案昨天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彩春锋被控故意杀人。
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去年11月6日,42岁的彩春锋因患有肾结石,前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安医大二附院”)住院治疗。在接受了术前“灌肠”和“皮试”后感觉身体不适,遂拒绝接受手术治疗,并对医护人员心存猜疑,产生报复心理。
同年11月13日,彩春锋到某超市购买了一把菜刀,持刀来到安医大二附院,在住院部北13楼泌尿外科护士台看到护士长戴光琼后,拿出菜刀向戴光琼后颈部连砍两刀,将戴当场砍倒在地。随后,他手持菜刀追砍另一名护士,伤及后颈部,并砍伤前来制止他行凶的3三名医护人员。被害人戴光琼经抢救无效死亡,3名医护人员轻伤,一名医护人员轻微伤。
今年2月,警方通报称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春锋患精神分裂症(偏执型),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受害人及其家属表示无法接受,要求重新鉴定。今年4月16日,经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彩春锋患有偏执精神障碍,作案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对于两份鉴定结果,被害人戴光琼家的诉讼代理人并不认可。
法庭辩论中,被告人彩春锋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成为辩论焦点。检方认为,嫌犯彩春锋涉嫌故意杀人罪,患有偏执精神障碍,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合肥市中级法院于开庭前,先后两次召开了有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彩春锋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分别听取了两地鉴定专家分析意见。多位法律人士表示,彩春锋具体的量刑标准,还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判决。该案法院当日并未当庭宣判。据新华社央广 J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