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环保部10月大气专项检查 违法企业最高仅被罚15万

2013-11-19 17:08: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65家被查企业21家存在环境问题。昨天,环保部通报10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65家企业分布于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四省(自治区),河北省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最多,上榜14家,北京市则有3家企业,其中强联水泥厂早在7月环保部暗访时就被指无组织排放。

10月专项检查的主要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说,环保部主要对北京市的房山区,河北省的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邯郸、承德,山西省的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等地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

环保部公布的检查结果显示,21家问题企业14家分布在河北省,其中唐山市最多,有7家,此外,邯郸市4家,邢台市2家,承德市1家。

7家问题企业上榜的唐山市,已经对5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责令1家企业停产整改,1个工地停止施工,对选矿的小作坊断电取缔,同时对4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在唐山市的处罚中,主要的行政处罚手段是罚款,其中最高金额是15万元,最低金额只有2万元。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罚款金额太少。” 他指出,目前,对环境违法行为,只能按照现有法律进行处罚,最高限额是10万,久查不办的是20万,别的还没有具体的措施。他表示,只能寄希望于这次环保法的修改,让包括按日计罚等措施真正落实成法律条款,这样将来我们的经济处罚才能更严厉。

另外,邹首民提到,目前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企业人员局限于行政处罚,对相关政府部门任职人员也只是降职,并没有追究法律责任。他表示,虽然此前两高司法解释提出,一年内有两次环境违法的情况下,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但其附加条件要求,有两次违法并造成一定的环境影响的才能追究法律责任。目前环境影响很难评估,所以追究法律责任很难落实。

文/本报记者 邹春霞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南京:安徽男子就医途中 厕所内莫名猝死

格兰仕2000名工人打砸工厂 特警进厂戒备

西双版纳:万人泼水喜迎傣历新年 欢腾场面蔚为壮观

奶茶妹妹与大19岁京东老总最新恩爱照

精彩热图

西安一公交司机和货运司机当街厮打 乘客无语了

中央巡视组海南接访点 群众排队来访[组图]

图片故事:90后入殓师只为留下永恒美丽

南京“弃婴岛”三夜蹲守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