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人社部公布了该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社保改革有关问题的解读。金维刚提出应首先降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而个人缴费负担并不重,对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
降低个人缴费费率不迫切
《决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解读:金维刚介绍,目前我国城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合计约占工资总额的40%,其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率合计约占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30%,个人应承担的费率占本人工资的11%。其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0%。因此,应当首先考虑在适当时机适度降低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减轻企业的人工成本负担,这样将有利于企业发展和促进就业。
金维刚认为,现有的个人缴费负担并不重。因此,在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方面,对个人缴费的费率调整并不迫切。
靠国资难大幅提升养老金
《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解读:金维刚解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属于不同性质的基金,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目前部分地区出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以及未来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出现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去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2.4万亿元,因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还不会动用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基金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弥补部分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同理,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也不会导致企业养老金水平出现大幅提升。